张爱平诉高速执法支队劳动争议案获酌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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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平诉高速执法支队劳动争议案获酌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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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平在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支队工作约16年6个月,支队终止用工后,太原中院未认定双方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判令支队向张爱平酌情补偿61200元。 张爱平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却称长期承担保洁、保安工作并全天候住在单位。报道指出,法院考虑双方均从共同居住和用工安排中受益;案件涉及非全日制用工认定、社保责任与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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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5日 07:36
澎湃新闻拆解张爱平诉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支队劳动争议案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5日
- 澎湃新闻澎湃新闻拆解张爱平诉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支队劳动争议案
张爱平在事业单位工作约16年6个月,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却称长期承担保洁、保安工作并全天候住在单位,单位终止用工后未获补偿。太原中院未认定双方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但考虑双方均从共同居住和用工安排中受益,判令单位酌情补偿61200元。报道分析了非全日制用工认定、社保责任与劳动者权益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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