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介绍中欧混动汽车、电动汽车磋商共识
中国商务部介绍,中欧就混动汽车和电动汽车贸易磋商达成共识,双方确认混动汽车安排将遵循尊重事实、非歧视和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三项原则。欧盟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和2025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分别为10.7万辆和30.2万辆,双方在2025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欧方还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案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及其他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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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15: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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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尹倩芸)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日就中欧混动汽车、电动汽车磋商共识答记者问时称,关于混动汽车,双方强调并确认了三项基本原则;关于电动汽车,欧方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案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以及其它复审程序。
当日有记者问,近日中欧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深入讨论,避免了局面升级,一些外媒对混动汽车贸易安排的数量等相关细节进行猜测,请问中方有何评论?
发言人称,中欧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持续对话,达成多项成果共识,有利于维护稳定、平衡的中欧关键贸易伙伴关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密集磋商,平衡处理经贸分歧和彼此关切。
发言人介绍,关于混动汽车,双方强调并确认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尊重事实。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10.7万辆,2025年为30.2万辆。双方在2025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确保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照顾了双方产业基于现实的合理关切。
二是非歧视。任何措施都不会专门针对中国产品,更不能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获得配额将不会低于欧方的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三是合规。双方确认贸易安排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要求贸易补偿等一切权利。这三项基本原则贯穿始终,是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实基础。
关于电动汽车,中欧双方于今年1月实现反补贴案“软着陆”,欧方发布了价格承诺通用指导文件。就此,欧方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案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以及其它复审程序。
发言人说,在对等互利基础上,上述共识有力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避免了中欧贸易摩擦局面升级,也为中欧双方提供了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贸易投资环境,有助于双边经贸关系稳定、平衡和健康发展。(完)
【编辑:李岩】
来源:中新网财经 · 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