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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融监管局要求三家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等字样的企业整改

未经批准含有“金融控股”等字样 三家企业被要求整改

AI 导读

西藏金融监管局公示称,辖内有三家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或“金控”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三家企业须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逾期未办理的将面临进一步监管措施。

正文

西藏金融监管局日前发布公示,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等字样。为严把金融准入关口,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管控,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西藏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内涉金融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经综合研判。认定西藏辖内存在3家名称未经批准含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分别是: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西藏金控信息服务(III)有限公司;3.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金融监管局要求三家企业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变更过后的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对名单中没有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经营主体,西藏金融监管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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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快讯 · news.10jqk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