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增少数民族任务方向
广西出台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增设少数民族任务方向,向重点领域精准倾斜
广西近日印发《广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自2026年起将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总量的4%用于少数民族任务方向,支持边境和美村寨建设及边境、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提升。办法还将资金向重点帮扶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及帮扶任务较重区域倾斜,取消到县资金投向脱贫村比例的硬性规定;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从过渡期的1%提高至2%,并可统筹5%的自治区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
10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民宗委、林业(884004)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做好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工作。
《办法》明确,自2026年起,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增设少数民族任务方向,按当年自治区资金总量的4%切块安排,用于支持边境和美村寨建设,提升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助力边贸加工、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同时,将华侨农林场纳入乡村振兴(885705)政策协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华侨农林场补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在资金分配上,《办法》突出向重点领域精准倾斜,将联农带农帮扶产业融入全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布局,并向乡村振兴(885705)重点帮扶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及帮扶任务较重的区域倾斜。取消到县资金投向脱贫村比例的硬性规定,允许各地统筹资金,向基础设施薄弱、帮扶压力较大的村屯倾斜,兼顾区域均衡协同发展。
项目管理方面,《办法》围绕帮扶项目“怎么建、怎么管、怎么见效”作出全流程规定,推动项目入库规范化、实施推进精细化、联农带农实效化、资金监管严格化、资产管理长效化。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由过渡期的1%提高至2%,另可统筹5%的自治区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
据悉,帮扶资金将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广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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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快讯 · news.10jqk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