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拟交回98.85亩土地,北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线及星鹭科技自10月12日起停产
新乡化纤拟与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签署首期土地收回补偿协议,并自2026年10月12日起对北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线及子公司星鹭科技实施停产。首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合计为5,123.34万元;后续补偿范围、金额及支付安排以另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新乡化纤拟与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签署首期土地收回补偿协议,并自2026年10月12日起对北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线及子公司星鹭科技实施停产。首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合计为5,123.34万元;后续补偿范围、金额及支付安排以另行签署的协议为准。